3月9日,大河網政務記者獲悉,河南省安委會近日下發《關于防范化解庫存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的通知》,要求各地庫存煙花爆竹要于2020年5月31日前全部“清零”,并認真做好防范化解庫存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工作。
近年來,隨著河南各地逐步實施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大量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面臨轉產或退出,為有效防范化解河南省庫存積壓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風險意識,按照“誰決策、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系統性風險管控措施,層層落實包片、駐企責任制,妥善應對庫存積壓煙花爆竹重大安全穩定風險,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
為加大監管力度,逐步壓減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數量,依法依規妥善處置有關經營許可問題,各地應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穩定風險負總責。實行全域禁放的市、縣要堅持“一企一策”,針對各企業煙花爆竹庫存狀況,研究制定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庫存煙花爆竹于2020年5月31日前全部“清零”。未實行全域禁放的市、縣要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盡快出臺“禁限放”工作方案,落實安全責任,認真做好防范化解庫存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工作。
與此同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存儲、轉運等安全監管,精準排查安全風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緊密配合,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對煙花爆竹運輸、儲存、銷售和燃放等環節開展專項執法,持續保持煙花爆竹管控高壓態勢;建立煙花爆竹非法違法舉報獎勵制度,廣泛發動群眾,營造煙花爆竹“打非治違”的良好社會氛圍。
據了解,省安委會辦公室將適時對各地防范化解庫存積壓煙花爆竹安全穩定風險工作進行指導和調度,組織督查暗訪,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對化解風險不及時、管控措施不到位、庫存“清零”逾期未完成導致事故事件發生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